江苏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房产专场拍卖会 拍卖规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参加拍卖会的人士,必须认真阅读本规则,并对自己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
第二条、竞买人应在参加拍卖前做好一切咨询工作。拍卖时,拍卖人不再回答竞买人提出的有关拍卖标的物和拍卖程序的任何问题。
第三条、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拍卖规则》。拍卖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对竞买人作如下告知,请竞买人充分注意:
1、拍卖标的概况:
标的一:无锡市锡山羊尖镇人民路67号房屋,参考建筑面积624.25㎡,房产证号:锡房权证羊尖字第22009443号,产别:股份制产;土地证号:锡锡国用(2005)第0268号,土地面积154.16㎡;地类用途:金融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授权经营。拍卖成交后,涉及过户所需税费等所有费用(包括原产权人承担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授权经营性质的使用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2、拍租标的概况:
标的二:无锡市兴源北路600-201、600-202号房屋(建行城北支行营业用房二楼),参考闲置建筑面积672.27㎡,房产证号:锡房权证北塘字第WX1000218108号、锡房权证北塘字第WX1000218109号;土地证号:锡国用(2009)第03006572、03006573号,地类用途:商业用地。
标的三:宜兴市宜城镇人民中路158号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3132.68㎡,房产证号:宜房权证宜城字第A0039889号,产别:股份制;土地证号:宜国用(2005)字第041092663号,地类用途:金融保险用地。
标的四:江阴市中山南路22号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149㎡,房产证号:房权证澄字第010203982号,产别:股份有限;土地证号:澄土国用(2005)第004670号,地类用途:金融。
标的五:无锡市新五河梧桐水岸花园1-101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395㎡,不动产证号:苏(2016)无锡市不动产第0049099号。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金融、信息。
标的六: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101号三楼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708㎡,房产证号:锡房权证字第WX1000788312号;土地证号:锡滨国用(2015)第017034号,地类用途:批发零售。
标的七:无锡市惠泉小天鹅北苑1-1、1-2、1-3、1-4、1-10号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898.72㎡,房产证号:锡房权证字第WX1001055156、WX1001055161、WX1001055166、WX1001055174、WX1001055181号;土地证号:锡北国用(2015)第013675号,地类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标的八:宜兴市新建镇御景豪庭东区商铺29、30、31、32、33、35号房屋,参考闲置建筑面积603.22㎡,房产证号:宜房权证新建字第1000102414、1000102415、1000102417、1000102418、1000102419、1000102420号;土地证号:宜国用(2013)第17600024、17600025、17600026、17600027、17600028、17600029、17600030、17600031、17600032、17600033、17600022、17600023号;地类用途:商服用地。
拍卖清单、公告等资料中所列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承诺,实际面积以国家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测量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标的成交总价)。无证房屋面积以现状为准。
2、竞买人完全认可、接受本次拍卖会《拍卖规则》。
3、拍卖成交后,授权经营性质的使用土地,置换国有土地性质的土地出让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过户所需交纳的税费(包括原产权人承担的过户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相关税费情况由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自行了解核实)。
4、一号标的物均以土地现状及房屋的结构现状为准拍卖。二号至八号标的物均以土地现状及房屋的结构现状为准拍租。标的如涉及水电气、物业等在拍卖成交之前若有欠费由买受人全额承担;若标的物中有涉及户口需要迁出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若标的物由第三人无合法依据占有,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清场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二号至八号标的物拍租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另行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三年,租金一年支付一次(每年第一个月前十天预付)
本规则明示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的标的,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但对能否办理及办理完成时间不做承诺,一切以有关部门的决定为准。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交付全部拍卖款(拍卖保证金可充抵成交价款)及佣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上述款项后,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拍卖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及佣金票据。然后由买受人凭拍卖人和委托人出具的手续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不能过户的除外)。
6、接受以上规则,履行竞买人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拍卖人已将其所知的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告知各竞买人,竞买人需查阅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资料,在预展期间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情况,包括不限于标的物的结构、套型、朝向、相邻状况等。此外,竞买人还需向有关部门如房产登记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核实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包括权属在内的一切相关情况。竞买人一旦举牌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调查、了解过该拍卖标的物,已知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及缺陷并接受拍品现状及一切瑕疵缺陷。
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本次拍卖会的所有拍品的权属状况及瑕疵,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已做了充分揭示,但仍有可能存在委托人及拍卖人所不了解的瑕疵,委托人及拍卖人对该等瑕疵及缺陷不作担保。
第五条、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接受拍卖人的竞买资格审核,有意竞买者需凭合法有效证件提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优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12月26日下午17时前将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交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汇票或电汇形式以款项到账为准)。户名:江苏天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南京洪武支行,账号:32050159863600000095。每个号牌可竞拍一个标的,竞拍成功后该号牌收回。意向竞买人可办理多个号牌,每个号牌交纳参拍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竞买人持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填写《竞买登记表》并于拍卖会前领取竞买号牌入场。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代为竞买,代理人必须于拍卖日前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并经拍卖人书面认可,否则将视其代理身份无效。同时,竞买人或代理人须妥善保管自己的竞买号牌,竞买以号牌为准,举牌人所签署的一切合同、文本,视为竞买人或代理人本人签署,并由竞买人承担竞买成交后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秩序,不得阻挠他人应价竞买,不得采取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当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在拍卖开始前,委托人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标的的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将不承担由此给竞买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拍卖方式,并可随时调整竞价幅度。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后,竞买人举牌则表示同意该轮报价,也可在举牌的同时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自行叫价。不举牌者表示对本轮报价暂不应价,保留下一轮应价的权利。拍卖师对举牌有争议的拍品可以决定重拍。
第九条、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期间,竞买人的最高报价达不到拍卖底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不成交。
第十条、拍卖为平等竞争、公开报价,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由拍卖师读出竞买号牌并击槌后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场拍卖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租房屋拍卖佣金按三年租金计算。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佣金的比例为2%。
第十一条、佣金和成交价款按时一并付清。
第十二条、拍卖会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及时退还竞买号牌;竞买未成者凭《竞买登记表》和交款凭证等在拍卖会结束后按规定到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竞买人违反本规则第六条之规定采取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拍卖成交后,拒签、反悔、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拍卖法》及本规则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履行义务,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额2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通过各种新闻媒介谴责其违约行为。拍卖人与竞买人、买受人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由拍卖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规则及全部附件为《拍卖成交确认书》之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凡本规则未包括而必须的规定,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相关各方当事人基于对本规则条款充分知晓并理解其实质含义和法律后果后,签字确认。
江苏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