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诚拍卖有限公司房产专场拍卖会
补充说明
本场拍卖会,除适用《拍卖规则》、《拍卖须知》的规定外,还适用本《补充说明》的规定。
三号标的泰兴市黄桥镇东进东路151号(现为99号)3-7层部分房屋补充说明如下: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该标的一层现ATM机相应位置的房屋租赁给买受人,供其作为3-7楼的门厅和出入口,租金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买受人可以使用二楼防火通道及大楼南侧、东侧通道。
2、一层至七层楼梯过道由买受人出资改造、建设,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双方共用。
3、委托人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对该标的一层门面进行装潢改造,在装潢改造同时将上述1所涉及的面积交买受人使用。
4、自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如委托方与买受人就上述租赁等事宜订立书面协议,买受人在协议达成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及佣金。如一个月内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均可撤销本次标的的拍卖,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
江苏天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0日